2024年4月18日发(作者:河南新乡旅游景点大全介绍)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
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布日期】2021.04.12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4.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
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
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明旅游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文化旅游强省战略、提升服务质
量的重要抓手。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发挥文
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
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
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44号),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
位评定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总则
(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是指积极推动文明旅游、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旅
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单位,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
店、旅行社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
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划分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省级文明旅游示范
单位。
(三)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和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严格遴选、
动态管理”的原则,成熟一批、评定一批。
二、评定组织
(一)我厅建立完善旅游标准化专家库,并抽取专家库成员成立评定专家组,
组织开展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复核及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复审推
荐工作。专家库成员以标准化专家为主,吸收部分行业代表组成,行业代表包括行
业管理人员、行业协会代表、行业专家及经营者。
(二)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和复核的具体工作主要由专家队伍承担。
专家队伍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为主,吸收部分行业代表组成,行业代
表包括行业管理人员、行业协会代表、行业专家及经营者。
三、评定程序
(一)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将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复审
推荐、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
与评价》(LB/T 075-2019)及其评定细则进行自检,递交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
位申请评定报告书以及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
关证照复印件,由各地市(直管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送至我厅。
(三)我厅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对复审成绩符合国家级文
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的申报单位,我厅将择优推荐1-2家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